行車糾紛!騎士趴引擎蓋怒吼 駕駛踩油門直送警所

楊姓機車男騎士與一名汽車駕駛在新竹香山發生行車糾紛,兩人在路口因險些擦撞,楊男一時氣憤追車到某路口,停在汽車右前方阻擋去路,接著爬上引擎蓋要求下車,駕駛感到相當害怕,於是一踩油門把引擎蓋上的楊男載去香山派出所。

去年夏天楊男騎車與一輛汽車險些發生擦撞,楊男因此心生不滿,行經香山牛埔東路與牛埔南路口時,將機車停放在汽車右前方,並站在汽車前方,雙手按住引擎蓋爬上去,要求駕駛下車。

駕駛當下心生害怕,還未等號誌燈轉綠,便踩下油門繞過機車開走。這時楊男越發氣憤,右手拍打玻璃,汽車右轉後楊男險些滑落,於是趕緊抓住雨刷穩住身體。駕駛表示要把楊男載去派出所,楊男則脫下安全帽,整個人撐在前擋玻璃前與駕駛面對面,脫口而出三字經。

接著楊男一手抓住引擎蓋板,一手大力敲打前擋玻璃,手持安全帽朝前擋玻璃砸去,砸出大面積裂痕,待安全帽滾落後,楊男雙手握住引擊蓋板兩側趴好,駕駛在一個超車後把車開進香山派出所。

楊男事後表示,剛好當時是紅燈,停在告汽車右前方是想找駕駛理論,並未擋住他,不過汽車駕駛表示楊男雙手趴在引擎蓋上叫他下車,當時很害怕,不管是否為紅燈號誌就將車開走。

新竹地院法官認為楊男僅因行車糾紛,未思量理性溝通,竟爬上汽車引擎蓋,欲妨害駕駛駕車權利,可見被告自我情緒控管與法治觀念均不佳,最後依犯強制未遂罪,處拘役50日,如易科罰金,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。

2024-04-24T05:25:18Z dg43tfdfdgfd